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背景
天门市侨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天门市中心城区的南部,1997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是全省唯一以侨资为主的开发区。武汉城市圈建设是湖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天门发展的重大机遇。随着天仙一级公路的建成,随岳高速、杭兰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建设,天门在武汉城市圈中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天仙一级公路的建成,使开发区的区域地位发生了改变,成为城区重要的对外交通出入口,为开发区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商机。为加快开发区经济发展的步伐,受天门市市委市政府以及规划局的委托,对侨乡开发区作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规划区范围为:西为大桥路以东470米,东至天横路,北抵杨家新沟,南至天仙公路以南360米,规划区总面积为3.59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0-2020年》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
三、规划目标
1.功能结构合理
突出开发区中心职能,合理布局开发区内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会展等功能,组织顺畅的交通。
2.综合环境宜人
空间环境以人为本,在开发区营造亲切连贯的公共开放空间环境,让市民舒适地使用城市公共中心。另一方面,提高绿地率和绿化容量,使开发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3.城市形象鲜明
把握地域性和时代性,塑造个性鲜明的城市形象。建筑群体组合得体、简洁、明快,城市空间有序而富有变化。既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又具有园林城市的风貌。
4.规划管理可行
规划成果注重可操作性和全面性,包括各地块的控制指标以及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引导。
四、规划原则
1.充分考虑开发区发展的可操作性,以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的需求,保证动态运作,提供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2.统筹安排开发区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指导开发区合理发展。
3.注意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协调生产与生活、工业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
4.以现代信息社会对工业区的要求为标准,根据企业性质组织各类工业区,地块划分应适应大、中、小企业,内、外、合资企业等不同性质企业的要求,使规划不仅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更具有市场应变能力。
5.结合地方实际,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和土地开发强度,便于分期建设实施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 现状条件分析
一、规划区概况
规划区紧邻天门城区,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点区域。规划区内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杨家新沟位于规划区的北侧,小湖新沟由西至东穿越规划区,天仙一级公路位于规划区的南边。规划区内主要有樊店村、涂台村等农村居民点,另有110KV变电站已征地待建。
二、开发条件分析
1. 优势条件
(1)规划区区位良好,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精品加工条件得天独厚。
(2)劳动力资源丰富,地价较低,能够吸引更多的工业企业。
(3)开发区周边不存在高压走廊、山地等需增加投资的“门槛”,用地条件比较好。
(4)天门作为武汉城市圈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有资源、基础教育等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另一方面,依托武汉市的支柱产业(如汽车、医药等)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借外力来带动天门市的经济发展。
(5)拟建的随岳高速公路和已建成通车的天仙一级公路,将大大改善规划区的对外交通能力,使规划区与外部区域的交通便捷。
2. 制约因素
(1)经济基础较薄弱,竞争力受限。
(2)基础设施与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量大,政府一次性建设投入大,基础建设资金问题突出。
(3)农村居民点较密集,拆迁量较大。
三、开发区发展定位
开发区应以发展工业为主,配套发展相关服务产业,成为天门市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载体,天门融入武汉城市圈的主攻方向是:建成最具竞争优势的加工制造业生产基地,要发挥现有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医药化工、食品加工四大板块产业优势,形成产业集群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效应。开发区在产业布局上应遵循以下几点:
1.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粮、棉、油基地)集中力量发展产业优化龙头企业。特别在食品工业方面形成特色拳头产品,建成武汉城市圈内名副其实的绿色食品供应基地。
2.依托武汉城市群,利用我市低生产成本为其产业生产基地。武汉城市群逐步形成了汽车、钢铁、医药化工、新材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要积极溶入武汉产业链中,成为其产品的生产基地和原材料基地。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一、规划结构及功能分区
遵循天门市总体规划对本区的开发控制要求,结合招商引资项目,贯彻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突出园林绿化、环境空间的设计和配套完善的基础服务设施。空间结构具体可概括为:二带、三区。
(1)二带:即杨家新沟和小湖新沟滨水绿地景观带。以杨家新沟和小湖新沟两条水系和滨水绿地打造规划区的两条生态绿带,沿岸布置市民休闲场所和活动场地。
(2)三区: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和仓储区。
二、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根据现状农村居民居住的特点和考虑拆迁村民的安置,规划采取相对集中,就地改造的建设原则。本区内规划居住用地62.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29%,多层住宅居住人口按500~700人/公顷控制,规划区人口容量为3.1万人。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控制在1:1.2以上,容积率控制在0.8—1.5。拆迁还建住宅可安排在附近的居住用地中。居住用地地块划分面积相对较大,便于成片开发建设,以及公用设施配套需要。居住用地的布局原则:
(1)合理确定居住用地结构与用地标准,达到方便、舒适、优美、节约用地的基本目标。
(2)居住用地结合商贸设施规划进行调整,形成规模具备、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
(3)居住住宅设计体现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满足不同居住水平的居民对住宅的需求。
(4)运用生态原则于居住区规划中,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关系,提高居住区生态品质,强化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设生态型居住区。
空间组织:
(1)居住区空间组织与城市发展形态相适应,与就业岗位分布相均衡,采取居住区--小区--组团形成三级结构,规划区内强调住区混合,居住等级不明确分置,营造多样化的住区景观。
(2)住宅建设适应从经济适用型向小康型和生态型过渡的居住标准和居住环境要求,建设规模化,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使居住区更具环境特色。
2、工业用地
工业区分南北两部分,健康大道以北为一类工业用地,健康大道以南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46.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0.70%,严格控制有粉尘污染、气味污染及水污染等三类工业的布置。利用河流、道路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配置成块绿地,这样一方面改善工业区内部环境,另一方面使工业区的发展不影响居住区环境。根据工业性质确定每公顷工业用地就业岗位数为150—200人,测算规划区将可提供2.1—2.9万人就业。规划区工业地块划分适应多种工业项目建设,最小地块面积约3公顷,适应标准厂房和较小项目建设要求;最大地块面积约14公顷,适应专业化厂房及大型项目开发建设。
3、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3.3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71%,主要沿天横路布置。在天仙公路以北,规划货运站东侧,布置了一块展览馆用地,为工业区服务。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8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8%。位于天横路与小湖新沟西北角的110KV变电站已征地待建。在天仙公路北侧规划了一处货运站,用地规模为5.7公顷。
5、仓储用地
集中布置在天仙公路以北,用地规模达22.88公顷。
6、对外交通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为规划区内的天仙公路和天横路,面积为12.20公顷。
规划区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 表1
编码 | 用地类别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重(%) |
R | 居住用地 | 62.06 | 17.29 |
M | 工业用地 | 146.07 | 40.70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13.30 | 3.71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62.80 | 17.50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7.81 | 2.18 |
G | 绿化用地 | 29.16 | 8.13 |
W | 仓储用地 | 22.88 | 6.37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12.20 | 3.40 |
E | 水域用地 | 2.57 | 0.72 |
| 总建设用地 | 358.85 | 100 |
第四章 土地开发强度与综合控制规划
一、用地分类与构成
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并根据规划需要确定了部分细分类,规划区用地分为9大类,15个中类,9个小类。见下表2。
用地性质及代码表 表2
序号 | 用地性质 | | 用地代码 |
1 | 居住用地(R) | 二类居住用地 | R 2 |
2 | 工业用地(M) | 一、二类工业用地 | M 1、M 2 |
3 | 公共设施用地 (C)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C 21、C 26 |
文化娱乐用地 | C 34 |
4 | 道路广场用地 (S) | 道路用地 | S 1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S 3 |
5 | 对外交通用地(T) | 一级公路用地 | T 22 |
6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供应设施用地 | U 12 |
交通设施用地 | U 22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U 9 |
7 | 绿化用地(G) | 公共绿地 | G 11、G 12 |
生产防护绿地 | G 22 |
8 | 仓储用地(W) | 普通仓库用地 | W1 |
9 | 水域和其它用地(E) | 水域用地 | E1 |
二、地块编码
采用街区、地块二级控制体系,其中街区与地块划分及其编码规定是规划控制体系的基础,将整个规划区按适当的规模划分成若干地块,成为规划管理“文件夹”的基本单位。街区是指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按土地分类划分的城市用地基本单元,地块的划分则在街区内根据用地性质及功能、用地权属范围、开发规模与可行性等因素具体划分,以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为准则,并有利于下一级别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出让的需求。图面表达用虚线和用地性质代码表明地块边界和用地性质。
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独立用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一个用地编码只代表一个地块,一种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表地块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地块编码采用两级编码办法,即“街区代码+地块编号”组成。街区代码即1、2、3……,编号次序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号。如1-01即表示规划区1街区第1号地块。本规划根据道路网布局和自然条件,将开发区划分为1—9共计9个街区,101个基本地块。 各地块的地块编码、使用性质及地块面积详见地块编码图。
三、地块划分与出让模式建议
地块的划分充分考虑可操作性,非定位路网的设置,使地块的出让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弹性。
1.工业用地地块
工业用地的开发与地块划分以分类集中为基本原则,小规模企业集中开发,大规模企业单独成团。工业地块的划分要有利分期建设,便于管理,并注重与后期开发建设的衔接。
根据未来工业开发的情况,工业区的开发可分为地块整体开发和分块出让的两种模式。针对中小型企业,规划可采用3—8公顷左右的地块进行工业单元式的整体开发;为了灵活有效地提供工业用地,可对地块进行细分出让,也可将小地块灵活地合并为10—20公顷或更大的地块进行出让。
2.居住用地地块
居住用地地块划分较工业用地地块灵活些,以使整个开发区形成大小有致的地块组合。地块划分根据用地类别以及道路走向进行划分。
3.公共设施用地地块
公共设施用地的划分主要依据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大小、使用要求进行划分。
四、土地使用控制指标体系
1.控制指标体系的内容
本次规划的控制指标体系的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
(1)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土地与建筑使用兼容性。
(2)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人口容量。
(3)建筑形态控制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4)交通控制内容: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位(面积);建筑设计引导及控制。
(5)建筑形态控制内容:对城市重要地段的地块,需对地块内建筑的形式、色彩、体量、风格提出设计要求;
(6)配套设施控制: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布置和管理的要求。
在以上控制内容中的前五项属地块控制指标,可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规定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指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2.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即土地的主要用途,根据用地分类标准进行标注。
建筑密度: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建筑控制高度:满足日照、通风、城市景观、历史文物保护、机场净空、高压线、微波通道等限高要求的允许最大建筑高度。
绿地率:地块内绿地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五、土地开发强度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土地开发强度主要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开发区是天门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天门市新的城市形象,因此其环境要求和景观要求均很高。规划结合地形、环境条件与滨水景观要求,开发模式突出集中紧凑和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品质,致力于山水园林城市空间格局的塑造,并辅之以明确的用地控制。
1.容积率
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6—1.0;
公共建筑容积率为:1.5—2.5;
居住用地容积率为:0.8—1.5。
2.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为:30—40%;
公共建筑建筑密度为:32—42%;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为:30—40%。
3.建筑控制高度
根据开发区空间设计,结合开发区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确定开发区中建筑的限制高度。为使城市整体风貌景观得到完整体现,规划对不同的地段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分低层建筑区,引导中高层建筑区,控制中高层建筑区,低层建筑区以1-3层建筑为主;引导中高层建筑区是城市商贸、办公建筑集中场所,对城市中高层建筑统一安排,尽量集中布置,避免中高层建筑“天女散花”,该区主要分布在天横路西侧地块;控制中高层建筑区指除上述两种分区和绿地外的建设用地,以多层为主。
滨水建筑采用低层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以不破坏滨水天际轮廓线为原则。公共建筑层高按3.5米计算,规划区内建筑最大层数不得大于15层。
4.绿地率
规划工业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0%;公共建筑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停车场绿地率不低于15%;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
5.配建车位(停车泊位)
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位按0.2标准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工业建筑机动车停车位按0.05标准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住宅建筑按0.1标准车位/户控制。
六、综合控制规划
1.建筑后退
(1)建筑后退城市主干道不小于15米,后退次干道不小于10米,后退支路不小于5米。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包括围墙、台阶等后退道路不小于3米。对于人流量大的大型公共设施,必须在上述基础上加退3米以上。
(2)建筑物后退相临地块界线的距离最小不得小于3米,正面或南北向建筑应后退相邻地块界线6米以上,高层建筑可按自身高度的0.5倍计算。建筑侧面后退相邻地块界线4米以上,高层建筑可按自身高度的0.23倍计算。
(3)对于界外是绿地、停车场等用地时,建筑后退相邻界线最小距离为3米。
(4)临街建筑物高度控制必须满足H<1.5(W+S),H为建筑最大高度,W为道路红线宽度,S为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5)建筑物后退工程管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的其他规定和要求,具体
参照相关专业的规范规定等执行。
(6)临时建筑一般不应该设置围墙,特殊情况时,围墙高度不得超过2米,且应后退道路红线,并将围墙处理成通透式或种植绿化。
2.建筑间距
(1)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1,其正面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3米,侧间距不得小于6米。
(2)公共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0.8,侧间距不得小于8米。
(3)工业建筑间距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同时应考虑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
3.建筑形体与色彩
建筑形体与色彩是城市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方式,应在总体控制的基础上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城市整体建筑空间建设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与场地空间塑造,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表达城市文化内涵。规划对开发区内建筑的形体与色彩规定如下:
居住建筑建筑体量较小,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避免成行成列。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建筑色彩上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组团之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
商业办公类等公共建筑体量较大,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以深暖色调为主。
工业建筑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构图为主,局部采用竖线条,开窗宜简忌繁,建筑色彩上应保持组团内及临城市干道面整体和谐统一,避免过大反差,局部可采用跳跃性色彩。
规划区内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改作其他用途;各地块内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数量不得减少,部分设施可与建筑合并。
规划尽量减少对城市主干道开口,临街单位尽可能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临街面只设人行出入口,居住组团开口必须满足保安等要求。城市主干道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小于150米,次干道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小于80米,支路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小于30米。
5.土地使用相容性
(1)各类用地主导使用性质和兼容性质
本规划确定了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不能轻易改动,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土地使用性质有其兼容性,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这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城市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也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应变性和可行性,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对城市建设的需要。为满足这一需要本规划规定了各种土地性质在一定范围内的相容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容的建筑物和设施,供今后城市建设管理参考。
(2)用地性质的弹性管理
a.规划宜将地块用地性质分为两类。一类用地性质为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二类用地性质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可变更的用地性质。
b.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文本及图则的规定,因建设发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可有条件进行调整,其中用地性质调整应符合以下规定:
用地性质不应引起规划结构、用地构成比例的较大改变。
变更土地性质要保障公共绿地的数量不减少。
4.其他规定
变更不得取消非盈利性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
变更宜为与用地原用地性质的相容性质。
变更解释文件应附在本规划文件内(包括审批文件、变更说明及相应的图纸)。
c.用地和建筑的相容性的使用必须满足主体建筑性质和用地性质一致,用地与建筑相容性规定宜符合以下要求:见下表3
用地与建筑相容性规定附表 表3
用地类别 建筑性质 | R | C | M | S | G |
一般住宅 | ● | △ | △ | △ | △ |
单身宿舍 | ○ | △ | ○ | △ | △ |
商业服务设施 | ● | ● | ○ | △ | △ |
配套办公楼 | ○ | ● | ● | △ | △ |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 ● | ○ | ○ | △ | △ |
●允许设置 ○有利条件经批准后可设置 △不允许设置
R——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G——绿地
第五章 绿地景观规划
一、绿地规划
结合天门市水乡园林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绿地建设的可操作性,创造舒适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设现代化、园林化的新型规划区。规划区绿地规划以健康大道和天仙公路街头绿地为全轴,强调滨河绿地、街头绿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及单位庭园绿地的相互包容和相互渗透,通过各方位绿地提升规划区品质。
滨河绿地:杨家新沟南侧和小湖新沟两侧规划滨水绿化带,建议采用退台式岸线处理方式,进行多层次绿化。绿化以观赏性树木为主,乔灌相结合,花木相结合,沿线设置适量休闲、娱乐设施,营造美好的步行活动
空间。
防护绿地: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控制宽15米防护绿化带,此区域内以乔木和灌木为主,强调树种色彩的搭配,使之成为规划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街头绿地:健康大道和天仙公路两侧控制宽20米的街头绿化带,以草地、花卉和乔木为主,此区域和单位庭园绿化相互联结,相互渗透。
公园绿地:小湖新沟以北规划为公园绿地,它是规划区对外整体形象的缩影,此区域绿化以草地、花卉为主,辅以适量观赏树木,设置精品雕塑或规划区标志。
二、景观规划
城市空间景观应从城市大区域出发,从宏观到局部,强调整体性和序列感,注重各个功能的整体和谐,充分利用现有水系,明确其在城市中的定位,形成特色鲜明的滨水绿化景观;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建筑设计管理,按合理的空间构图原理有序布置,形成地域标志和个性场所。
景观节点:从城市整体形象出发,规划在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或重点区域。如健康大道交天横路、小湖新沟以北的公园、天仙公路交13#路等地段控制为景观节点,节点处建筑应现代简洁,建筑相对相邻地段稍高,同时加强节点区域绿化及照明设计。
街道景观:通过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条件不同变化形成不同风格、个性的道路景观。道路侧景要求道路两侧建筑有一定呼应,不宜过大反差,通过绿化掩映、渗透的点缀,营造不同的街道景观。规划重点建设天仙公路、健康大道、5#路共三条道路,道路两侧应统一规划设计。
滨河景观:岸线改造、绿化种植与小品互相结合,简洁而不乏味,沿
河南侧需控制建筑高度及立面设计,使绿化相互渗透,避免大而僵硬的外观形象,同时加强滨水绿带夜间照明设计,满足绿地系统的使用要求,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沿河带状照明还塑造了美好的水乡园林城市夜景。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一、现状
侨乡开发区位于天门市中心城区南部,是天仙一级公路的起点,规划区内现有一条出境公路即天岳路,没有静态交通设施,天仙公路预计2005年底通车。
二、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规划
规划区内路网大致成方格网状,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红线宽40-60米,次干路红线宽30米,支路红线宽15米。(详见规划道路一览表)
规划区路网是由健康大道、天仙一级公路、天横路、13号路组成的“二横二纵” 的主要格局。主干路路网密度为1.87公里/平方公里,主干路总长6.71公里。
2.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规划区内共规划了二处停车场,分别是位于13号路与8号路东北角的停车场,占地1.023公顷;位于17号路与6号路西北角的停车场,占地1.134公顷。
(2)客、货运站规划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设置一处货运站,位于天仙公路与11号路交叉口
东北角,占地约6.75公顷。
3.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面高程大部分在27.4-30.6米之间。规划竖向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满足排水要求为原则进行设计,规划道路纵坡最大纵坡为0.3%,最小坡度为平坡。当纵坡不能满足排水要求时,需要加大横坡,增加雨水口数量,设置锯齿形街沟等措施来解决。
规划道路一览表 表4
道路 编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红线宽 (m) | 道路横断面 | 备 注 |
机动车道(m) | 绿化隔离带(m) | 非机动车道(m) | 人行道m) |
1# | | 11#-18# | 15 | 7 | | | 4X2 | |
2# | | 11#-13# | 30 | 18 | | | 6X2 | |
3# | | 11#-18# | 15 | 7 | | | 4X2 | |
4# | 健康大道 | 11#-18# | 60 | 22 | 6 X2 | 7X2 | 6X2 | |
5# | | 11#-16# | 30 | 18 | | | 6X2 | |
6# | | 14#-17# | 15 | 7 | | | 4X2 | |
7# | | 11#-18# | 30 | 18 | | | 6X2 | |
8# | | 11#-15# | 30 | 18 | | | 6X2 | |
9# | 天仙公路 | 11#-15# | 60 | 24 | 3 X2 | 7X2 | 8X2 | |
10# | | 11#-15# | 30 | 18 | | | 6X2 | |
11# | | 1#-10# | 30 | 18 | | | 6X2 | |
12# | | 1#-9# | 30 | 18 | | | 6X2 | |
13# | | 1#-10# | 40 | 15 | 2.5X2 | 5X2 | 5X2 | |
14 | | 4#-10# | 15 | 7 | | | 4X2 | |
15 | | 7#-10# | 30 | 18 | | | 6X2 | |
16 | | 1#-7# | 30 | 18 | | | 6X2 | |
17 | | 4#-7# | 30 | 18 | | | 6X2 | |
18 | 天横路 | 1#-7# | 60 | 22 | 2X2 | 7X2 | 10X2 | |
第七章 专项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一)现状
该规划区范围内,大部分为农田,有少量农村居民点,没有给水设施,农村居民点用水主要为自打井水。
(二)规划
规划区用地性质多为工业用地,同时布置少量相关用地,根据规划布局原则和国家相关规范,确定规划区用水量标准和规划区用水量。见表5
规划区用水量预测表 表5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用水定额(立方米/日.人) | 用水总量(立方米/日) |
居住用地 | 31000人(62.06) | 360升/日.人 | 11160 |
一类工业 | 22.00 | 120 | 2640 |
二类工业 | 124.07 | 250 | 31017.50 |
公共设施 | 13.30 | 100 | 1330 |
道路广场 | 75.00 | 20 | 1500 |
市政公用 | 7.81 | 30 | 234.30 |
绿化 | 21.68 | 20 | 433.60 |
防护绿地 | 7.48 | 10 | 74.80 |
仓储用地 | 22.88 | 20 | 457.60 |
合计 | 356.28 | | 48847.80 |
规划区最大小时用水量为2035立方米/小时。
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二次,一次消防用水量25升/秒确定。
依据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给水工程管网布局原则,本规划区供水水源从天岳路城市给水干管引入。给水管主要埋设于人行道上,部分埋于车行道上的给水管,其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区内设有标准普通型消防站一处,占地面积1.30公顷。
二、排水工程规划
(一)现状
在本规划区以北有现状水系杨家新沟,为城南区的主要排水渠。杨家新沟以南的胜利支渠从西向东穿越本规划区,胜利支渠为1964年由人工开挖的排灌两用渠。由于近年来城市的发展,胜利支渠已发挥不了它原有的作用。另在本规划区的南部,还有一条从西向东的小湖新沟,小湖新沟西起龙咀河,东接天门河,也是一条主要的排水渠。
(二)规划
1.排水体制
本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雨水系统
根据规划区的地形条件和道路竖向规划,以天仙一级公路为分水岭,天仙公路以北的雨水由沿南北向道路覆设的雨水干管收集后,排入杨家新沟和小湖新沟。天仙公路以南的雨水从北至南排入龙咀河。其雨水量计算采用暴雨强度公式为:
q=674.7(1+0.85lgp)/t0.526
雨量公式:Q=∮qF
其中:∮=0.6
p=0.7
近期:充分利用现有沟渠排除雨水,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的完善,再利用市政管道排水。
3.污水系统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算 表6
用地性质 | 用水量(立方米/日) | 污水量(立方米/日) |
居住用地 | 11160 | 8928 |
一类工业 | 2640 | 2112 |
二类工业 | 31017.50 | 24814 |
公共设施 | 1330 | 1064 |
合计 | | 36918 |
在该规划区内,亦以天仙一级公路为分水岭,天仙一级公路以北,各工厂污废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经各条道路污水管收集后汇集到健康大道主干管,由西向东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天仙公路以南的污水经8#路污水管向北入健康大道主干管,最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在本规划区内,部分工业企业,对其有毒有害的污废水应在厂区内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
近期:在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的情况下,污水暂入雨水管道,待城南污水处理厂建成,雨污完全分流后,再启动污水管道系统。
红线宽为40m和40m以下的道路,雨污水管道单侧布置,红线宽在40m以上的道路,雨水、污水管道双侧布置,其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三、供电工程规划
1.供电现状
规划区内天横路以西,小湖新沟以南有一座城南110kv变电站已征地,正在建设。
2.负荷水平
根据总体布局,本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工业负荷较高,采用单位用地负荷密度法与用电指标法相结合的方法预测本区,计算采用指标为:工业用地块200kw/ha,居住用地2000w/户;公共建筑10-15w/平方米;市政设施10w/平方米;公共绿地地块2w/平方米。道路照明:单侧500w/柱;双侧1000w/柱,杆距50m,并分别取用相应的k值。预测用电总负荷约3.69万kw。
3.规划
范围:南起天仙公路以南360米,北至杨家新沟,西起11 # 路(位于大桥路以东470米的交通性干道),东至天横路,侨乡开发区电源由规划的城南110kv变电站引入。
4.供电设施
根据负荷预测结果,规划区内共设四处环网柜(w1、w2、w3、w4),实行分片供电。健康大道以北,天横路以西,由w1供电;健康大道以南,天横路以西,由w2. w3供电;规划区范围内,天仙公路以北400米,以南330米由w4供电.
电力线路采用环网连结方式,各所最大转供容量不超过10000kvA。每处环网柜出线为4条。
5.线路敷设
(1)环网柜进线采用电力电缆敷设于地下电缆沟内,导线截面不小于240mm2。
(2)环网柜进线采用电力电缆以敷设在电缆沟内为主,局部可采取地下直埋,其覆土厚度不小于0.7m。电力线路沿道路西侧或北侧敷设。
四、电信工程规划
1.市话预测
根据人口规模,市话普及率按40门/百人计,预测区内市话达到一万三千门。
2.规划
(1)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设10座IP公用电话亭。
(2)规划区内电信干线光缆按6-9孔并预留1-2孔的孔数敷设。区内电信支线全部采用穿pvc保护管方式直埋,埋深不小于0.7m,根据国家电话用户分布特点,规划区内分为11个市话配区,共设置(J1-J11)电信电缆交接箱,总线对数13000对,交接箱以架空形式安装。
(3)有线电视传输实现光缆化,规划入户率为100%。
(4)电信线原则上敷设于道路东、南侧人行道下,有线电视线路敷设方式,方位与电信线路相同。
3.燃气规划
燃气管线由天横路引入。
规划区内的燃气管线由健康大道、天仙公路和天横等路组成的五横五纵的布网格局。规划管径为160mm。
五、管线综合
规划区范围内有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电缆和电信电缆沟等管线,各管线主要沿健康大道、天横路等主要干道布置。
根据规划区具体情况,污水管和雨水管布置于非机动车道下,给水管布置于人行道下,电力电缆和电信电缆沟分别布置于道路西(北)侧和东(南)侧人行道下。管线平面布置沿道路红线由近及远的次序依次为:电力电缆、电信管沟、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管线交叉时,由上向下的顺序依次为:电信管沟、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考虑该区地势平坦,雨水管起端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污水管起端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
六、环卫设施与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切实保障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生态良性循环,创造与水乡园林城市相适应的良好城市环境。
2.环境分区及环境质量标准
(1)滨河及公共绿地环境区为一级环境空气质量区;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为二级环境空气质量区,工业区为三级环境空气质量。
(2)声环境分区及保护对策:划分五类环境控制区,采用道路交通综合控制措施防治交通噪声,并通过城市用地布局,配置隔离绿带与城市规划措施保护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值按下表控制:见表7
噪声环境分区 | 昼间值 | 夜间值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 | 70 | 55 |
注:本表标准参照(GB3096-93)标准控制。
3.保护措施
(1)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建设中,拓展并兑现环境增值效益。
(2)加强滨水及公共绿地的环境保护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4.环卫设施规划
(1)目标
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分类化、减量化和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分类化、资源化、效益化,完善环卫设施配备,争取环卫作业实现机械自动化。
(2)规划
规划预计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以1公斤/人.天计,将垃圾收集后运至规划区外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规划区用地性质以工业为主,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清运由工业企业自行负责,本区环卫设施主要有城市公厕及生活区垃圾收集点和环卫职工休息点。规划区公厕主要沿城市干路和生活区内布置,公厕间距为500—700米,生活区内公厕服务半径不大于150米,以70—100米为宜,大型公共设施及工业企业应配建公用厕所。规划在2—10、4—03、6—11地块内各布置1处环卫职工作息点,作息点可与城市公厕合建,以便清扫职工工具存放和工间休息。规划在各居住地块布置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可建成集中垃圾屋的形式,占地不超过40平方米。
七、防灾规划
1.排涝
排涝标准:根据本区的性质,确定一日暴雨一日排完。近期充分利用现有沟渠排除雨水,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的完善,再利用市政管道排水。
2.抗震
(1)本区属地震裂度6度区,规划提高一度设防。
(2)合理确定避震场所和疏散通道,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道路等开敞空间,以减少灾害。
3.消防
(1)规划在本区内设置一处小型普通型消防站;
(2)消防用水与城市给水同网,采用低压制,同时失火次数为一次,一次消防流量为20L/s;
(3)在干道上间距120M设置一处100mm口径的地上式消火栓。
4.人防
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人防地下室。
第八章 规划实施
强化侨乡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发挥控规对开发区建设的指导作用。侨乡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天门市市政府批准后即成为指导城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区范围内的任何建设必须依照本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都无权作原则性改变。明确划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必须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审报规定执行。坚决处置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开发区建设用地的管理,对规划确定的非盈利性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如小学幼儿园用地、公共绿地、广场、文化设施用地等要严格控制,不得出让或更改其使用性质。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和滨河低洼地等生态绿地。
加强规划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增加全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开发区控规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挥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保证开发区控规目标的顺利实施。